

本網訊 (蘇威赫) 隨著網購和快遞在當代人的生活中占據越來越大的比重,快遞單上除了必要的地址和聯系方式外,也出現了一些諸如“0元購、你有一箱方便面待領取”等廣告。這類廣告掃描后并不會如宣傳的那樣給到消費者優(yōu)惠,在一個隱藏的說明中可以發(fā)現該廣告的中獎率僅有0.002%甚至更低,大多則會跳轉到領取大王卡、購買某種商品或者邀請新客戶注冊等頁面上損害消費者權益。
根據筆者的調查,當前的快遞單生成途徑主要有兩種:一種是消費者自行寄遞的快遞,這類快遞單上廣告內容較少,大多為快遞公司logo或者一些公益性話語,如“抗疫必勝、靜待春暖花開”等。而第二種則是更為主流的網上購物后由電商發(fā)送的快遞單,前文所討論的廣告也多出現在這類快遞單上。此類快遞單由于經商家二次加工發(fā)出,常常帶有第三方五花八門的信息,包括且不限于廣告及各類不知信息的二維碼。
盡管快遞公司方告知快遞單上的內容由商家自行設置并打印,并不是他們貼的。但從兩種快遞單生成的方式來看,快遞公司擁有在快遞單上打印除必要信息外的其他內容的可能性。且隨著快遞單上小廣告給客戶帶來的諸多煩惱和消費者權益的侵害,而二維碼的歸屬方和實際價值卻沒有得到清晰的界定和認可。
從法律上來講,快遞及其包裹的所有權歸屬于消費者,而快遞公司和商家無權隨意侵害收貨人的收益權。小廣告的泛濫也會導致消費者個人信息的泄露,如果不慎落入不法分子手中,則有可能導致電信詐騙等問題的出現。因此,關于快遞包裝上的非必要內容需要盡快出臺相應的法律措施,嚴加監(jiān)管。
編輯:曉穎









